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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计做假账的搞笑

2023-06-19 10:02 会计问答

学会计做假账的搞笑

这个问题会计网在课堂上的讲解主要是一些做假账的感觉。

我们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哦!切记不要去做假账哟!

但是如果真的不知道,也不要去和他们接触!

借: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怎么理解?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2日购入一批原材料,价款总额为12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对方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因付款方是普通发票,因此没有增加库存,不涉及补货或者说:收到货物,款项尚未付款。

请问:收到货物款,没有开具发票的应当如何处理?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因此,您公司如果不是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话,您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就行了。

  1. 如果购买方需要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购买方需要向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

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1. 以手写形式填写的发票能否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即税法上规定的企业应该将员工的工资、薪金总额在税前进行扣除,扣除的方式为企业应该依据取得的该笔收入纳税,而不是按照员工所属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即只对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1. 税法上规定的扣除,例如:平时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比例为20%,月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实际发放的合理的、真实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但由于其税法上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企业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因此,税法上对工资薪金的扣除比例也是这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 特殊项目:限制人身自由,冻结权,冻结质押财产,以保证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不挪用,不向职工买东西或挪用。

  3. 出纳人员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现金收付,结算业务的凭证报告,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

  4. 账簿保管:

  5.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的总账,必须要保管清楚,由于财务人员负责账簿登记工作,都必须进行局部财产清查,不得跳行、隔页,也不得随便存放账外账。

一般应保存7个月的凭证,也可同时保管到下一个月的凭证。

这样,才能避免发生账实不符的情况。

  1. 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各自登记有哪些不同?

现金日记账是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的账簿。

每日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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