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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政策

2020-07-10 09:44 相关政策

山东泰安人员在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人员人员继续教育的时候,需要先进行信息采集之后才可以进行继续教育学习,不然无法进行继续教育,所以大家不要忘记哦,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政策吧。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须知

1.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我市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具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岗会计人员)。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已经于2017年12月取消,不再作为继续教育的依据。

3.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须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方可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否则学习成绩无法登记(信息采集通知及网址见泰安市财政局官网)。

4. 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属地是一致的,是指工作单位所在辖区(县、市区),不能选错(无工作单位,但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5.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一般于当年10月至12月31日(以继续教育通知为准)进行,继续教育结束后,需要补学的,请于1月份开始登录泰安市财政局网站,选择县(市、区)指定的继续教育网站自费补学,补学合格后,成绩由属地财部门与继续教育网站负责导入,个人无需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

6. 市直及县市区继续教育咨询电话:

泰山区0538-8518739;

岱岳区0538-8561313;

新泰市0538-7224732;

肥城市0538-3216030;

宁阳县0538-5621185;

东平县0538-2858749;

高新开发区0538-8938366;

泰山景区0538-5369191;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0538-8566273;

泰安市市直0538-6220035、0538-6220087、0538-6221523。

泰安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4日

通过学习山东泰安中级会计政策,我们可以了解到哪些人可以参加继续教育,以及归属地报名等相关问题,如果有不懂的可以咨询市直及县市区继续教育电话,当然我们也会一直帮助大家解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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