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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初级会计书店

2023-05-30 09:48 会计问答

南京初级会计书店1、4月17日,南京考生请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1. 4月20日,南京初级会计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 南京市财政局将在第一时间通知大家,现在的通知公布日期,考生请及时关注。

  3. 我无锡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免试申请

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简称“机考”,于2020年5月举行,其考务日程安排如下:一、考试报名我省2021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而报考人员必须先通过“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p.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报考。

Q1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3月向某企业收取咨询费,未开具发票。

(2)3月向某公司支付咨询费,取得咨询收入时,收到咨询收入中有一个记录,该记录是3月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EI中的加项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向所有者支付利息”的规定,企业收取的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但税法并未对“向所有者收取利息”的规定,所以企业收取的利息应计入“利息支出”,并没有对“财务费用”进行界定。

另外,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虽然是由于时间因素、风险因素,然而由于借款合同的性质、利率差异、还款方式等客观原因导致,企业往往对其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是错误的。

(4)租赁合同变更、转让和重述,承租人应当按照新的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合同变更和转让导致承租人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5)租赁资产的重分类。

承租人应当按照新的租赁准则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重分类。

承租人的重分类应当是企业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的一种最低折旧,二者之间较高者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重新合计,即为租入固定资产的重新估价。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上述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由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采用了权责发生制,所以在租赁期内,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是构成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净额。

在这里,承租人应将融资租赁资产的初始直接费用,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由于融资租赁本身即期付款,导致租赁付款额的变动计入租赁付款额,而不是包括在承租人的预计负债当中。

(2)承租人的担保余值。

尽管承租人所在的企业不要求担保余值,但是出租人互保、互保,以及因租赁合同而出具的担保余值不包括租赁期满后未归还给承租人的续租贷款。

(3)“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项目。

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未确认融资费用”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分别反映企业的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在“长期应付款”项目下,应分别“未确认融资费用”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

(4)“固定资产”项目。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企业的一项资产如不能变现以至于实际上无法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该固定资产不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认定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符合固定资产定义中的“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三个条件之一。

从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的角度看,应以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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