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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领取技能补贴时间

2023-05-29 09:45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领取技能补贴时间各地不同,建议考生们关注当地的政策。

初级会计领取技能补贴的时间通常为12月份。

考生们要注意关注当地财政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要提交申请补贴的文件,以文件通知为准。

初级会计技能补贴领取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

  1.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2. 以其会同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个人所得税。

提醒:落实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发放,严格执行减税降费的政策。

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即征即退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标准和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从劳动关系所在地直接扣缴。

  1. 职工取得的为个人的交通运输收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企业提供的交通运输收入,应按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均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缴纳。

2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问题】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1. 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税前扣除【问题】法院判决:法院判决:赔款能否税前扣除?

【解答】法院判决:赔款不属于诉讼费,不能税前扣除。

  1. 公司员工的工资不计入社保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上述列举的项目外,其他符合规定的预计费用一律不计入工资总额。

(四)实际发放工资时,对于未执行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新制度规定的福利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

  1. 按照新会计准则,对于职工福利费的处理

新准则已经取消“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按照会计准则,对于企业以自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二)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二、支付职工薪酬

  1. 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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