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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资格技能补贴

2023-05-27 09:59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资格技能补贴1、申领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考生应当在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的下一年12月31日前登录国家职业资格网下载打印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年份均为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一年只有一个审核周期,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缴费工作,若错过了审核时间,将无法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1. 考生需要缴纳一定的考试报名费。

初级会计报名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初级会计报名在报名期间内进行,预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网上缴费,考生信息一律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不能进行网上缴费。

  1.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倒计时,建议大家一定要在考试前完成准考证的打印。

温馨提示:参加初级会计考试不要因为错过准考证打印、甚至错过准考证打印的时间而无法正常考试,请大家注意关注各地财政局的通知,小编会及时为大家整理打印最新的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建议考生不要错过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在8月下旬左右。

初级会计考试内容有什么?

?第一章会计概述

会计职能和目标、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条件、借贷记账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账务处理程序、财产清查的方法与处理。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事实、法的形式、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的基本规定、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银行本票、银行卡、网上支付、国内信用证、预付卡。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税法要素、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等。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凡是永久性差异与非暂时性差异在性质上不属于税法的调整范围,税法也没有规定对于非居民纳税人的特殊规定,只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有关规定执行。

2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第48号、第20号、第34号、第35号、第35号条进行制定的。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的收入总额,以及按照税收规定允许退还的金额,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办理退税,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那么下列项目中,应从税务机关发现的是()。

A.财政拨款

B.经批准的其他方式

C.抵押贷款

D.租金

  1. 出口货物退税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5号)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3〕28号)有关规定执行。

  3. 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服务已收汇并已核销的,应在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

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劳务包括哪些?

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劳务包括向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3〕39号)第十条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其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2〕39号)第十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三条第(七)项规定,生产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提供下列增值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至少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二、加计抵减情况”“本期可抵减税额”。

生产企业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以及用于在建工程、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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