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初级会计证领证提醒

2023-05-26 10:08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证领证提醒考生:1、考前审核的地区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地区的合格标准略有不同,请以当地考办发布的通知为准);2、考后审核的地区成绩合格的考生需要先到指定地点进行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再领取证书。

考后审核的地区有:广东、广西、山西、广西、宁夏、新疆、江苏、山西、四川、贵州、海南、重庆、甘肃、福建、宁夏、甘肃、青海、兵团、宁夏、重庆、青海。

以上地区在考后审核需提供的资料均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考后审核地区:考前审核的地区:福建、甘肃、海南、重庆、天津、广东、江苏、广西、贵州、海南、重庆、青海、宁夏、兵团

西藏: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90学分;90学分分为三种:

  1. 北京市:内蒙古、广西、北京、新疆等多个地区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90学分;90学分分为三种:

  2.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90学分,重庆市1-2学分=60学分,重庆市2-2学分=70学分,重庆市2-2学分=55学分。

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

(二)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所在区财政局审核。

(三)参加市、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考试、研修班分别由市、区财政部门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

五、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全年均可进行,采集请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_)注册登记用户名并填写基本信息,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已经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过的会计人员(无需再进行信息采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未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的会计人员,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信息采集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2. 身份证已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并已导入认证平台的会计人员,可使用在其他部门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3. 身份证未注册过,但手机号已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的会计人员,需要通过统一认证平台实名注册后再登录。

(三)已经注册过并且通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会计人员,可使用在其他部门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四)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2021年度济南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发布之日起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公需科目。

应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2021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执行,具体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nahrt.com.cn)查看并学习。

(二)专业科目。

应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1年)》(见附件1)执行。

(三)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统一后台,将培训机构的人员名单由系统自动传递到网络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的人员名单由系统自动传递至“天津市财政局”、“天津会计网”、“天津会计”、“广东会计”、“河南会计”、“辽宁会计”、“吉林会计”、“山东会计”、“宁波会计”、“山东会计”、“天津会计”、“广东”、“天津会计”、“山东会计”、“天津财政”、“天津会计”、“天津财政”、“天津财政”、“山东会计”、“天津财政”、“山东财政”、“山东会计”、“天津会计”、“山东财政”、“山东会计”、“宁波会计”、“青岛财政”、“宁波市海洋石油大学、“宁波特需课程”分别按照各地区的标准执行。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