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会计问答 >
- 1.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 2. (一)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3.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 4.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 5.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 6.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 7. 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 8. 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初级会计证年检到几月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 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
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
-
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
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
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等活动;
-
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
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培训;
-
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
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
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
-
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三)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四)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六)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发行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八)独立公开出版发行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
(二)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参加市、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考试、研修班分别由市、区财政部门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
五、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全年均可进行,采集请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_info.jsp)进行。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全年均可进行,采集请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_)注册登记、查询。
(三)已经采集过信息的会计人员,可直接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个人办事—“会计人员管理”栏目查询。
二、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一)登录北京财政局官网“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_)注册登记、完善个人信息并进行查询。
- 上一篇:初级会计证年检2022
- 下一篇:初级会计证年检吗
- 06-26小白学会计多久能学会
- 06-17女生学会计好嘛怎么回答
- 07-12考初级会计证做什么
- 12-2935岁还建议学会计吗
- 07-09资产收购费用的会计分录
- 07-11美国学会计专业研究生
- 07-09航信的发票进项税转出怎么申报
- 05-19初级会计考生信息表
- 07-10程序员要不要学会计知识
- 05-09初级会计报考祁东县
- 07-09商业保险企业所得税处理
- 07-09商贸企业管理费用如何分摊
- 07-09构筑物需要交配套费吗
- 07-09滚动开发项目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07-09企业产生的废次品可否抵扣进项税
- 07-09如果不涉及损益类科目如何调账
- 07-09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
- 07-09学校的房屋免租金出租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09城镇土地使用时的容积率如何计算
- 07-09员工向企业内设工会缴纳的工会费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