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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证书补贴申领条件

2023-05-25 09:33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证书补贴申领条件:

  1. 申领条件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

  2. 企业在获得初级会计证书后,需要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组织的相关资格或者相关活动中,按时完成证书申领程序,是通过中级会计考试后最常见的方法。

  3. 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4. 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5. 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是?

答: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

6月4日—24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系统开通。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报名开始时间及次数。

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

江苏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14:00-1月24日14:00。

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14:00-1月24日14:00。

江苏

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

(二)报名程序

  1. 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报名网(http://kjexam.jsp.cn),“考试报名”按钮进入。

  2. 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后,需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江苏会计考试报名”,阅读并同意后,选择“我已采集”,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3. 完成信息采集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人才选拔培养、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查询等操作。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通过后,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点击“信息采集”按钮,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照片,打印信息资料,待官方通知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继续教育。

图片来源:江苏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1. 如何查询会计人员信息会计人员信息是指通过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和分析的过程,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录用、职称考试、继续教育、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等内容进行查询。

会计人员主要指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的人员,会计人员主要负责完成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人员主要负责完成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人员的职责、工作程序等内容。

二、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继续教育是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且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1.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1. 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1.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 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 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四)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五)独立公开出版发行的出版发行的出版发行的图书出版发行的,其业余出版单位的会计类图书出版单位的会计类图书出版单位的会计类图书出版单位的会计类图书出版单位的会计类图书出版单位的会计类图书出版单位的会计类图书出版单位应按一定标准编制,并公开出版发行使用的会计类书籍。

(六)独立公开出版发行的出版单位购买会计类书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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