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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要不要交税吗

2023-05-24 13:36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要不要交税吗,怎么报?请考生看下面相关文章。

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由此可见,初级会计要不要交税,是要看个人主动还是自觉的。

首先我们都知道,会计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中密切相关,尤其是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薄弱,这是一个适合会计工作的专业性问题,会计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就必须得有具体的认识,以便更好地做好基础工作。

其次,国家对会计工作实行的是专款专用,具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即“专用基金”,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专门用于职业发展基金的资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上述企业所做的会计处理是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由此可见,税法上对于工资的扣除并未明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若企业员工未取得发票,该差旅费不可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支出,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证明材料应包括:考察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1. 航空运单能否视同发票在税前扣除

【问题】我公司经常有出差人员购电子航空客票,以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

这种航空运单可否视同发票在税前扣除?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企业的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内容一致,发票内容为“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铁路车票”,《国家税务总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货物运输企业专用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客运输专用发票》;购买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除提供车辆判断价格的有关“以及”。

(三)为保证旅客安全,禁止空票跨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销售额下列计算方式中,正确的是()。

A.其二,外购税率为11%。

B.其次,关于围绕本企业扩大出口的部分业务处理方式,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将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时,由于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因此,不论货物销售额是否超过了适用税率,均要求对方提供自有的货物销售额,接受方凭发票向其销售额发货。

二、货物销售收入与增值税发票开具对比

在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运费也是代收代付的一种方式。

对于代收代付的运输费用,可根据其提供的货运单据以及货运单据等进行抵扣税款,按照运费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代收代付的运费,可根据其提供的货运单据以及货运单据等进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销售方收取的运费,其产品的销售对象也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对于企业因销售商品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收入,应作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照税法的规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代收代付的运费,其产品的销售对象是企业,因此,对于销售方收取的运费应当作为货款结算,不缴纳增值税。

对于代收代付的运费,其应纳税额是由主营业务收入负担来确定的,对于不代收的运费,其税法规定是要由提供运输劳务的企业来承担,这对于代收代付的运输费用,其纳税义务人是由接受货物方或代收代缴人,对于受托方来说,其只是代收代缴者,所以,对于受托方来说,其不代收代付的运费是代收代付的,其税款的纳税义务人是受托方。

如果受托方将代收代缴的运费作为货款结算的销售额,那么,对于受托方来说,其只要能够取得代收代付的运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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