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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行政复议表述

2023-05-24 13:29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行政复议表述为:

  1. 申请人于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向被申请人出示行政复议申请书。

具体格式由市局统一印制。

被申请人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被申请人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1.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将申请表和申请表两部分留存。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如发现申请人不能提交复议申请,通知书、申请表、相关材料向申请人出具书面。

申请人应当在复议申请执行过程中,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申请人的复议具体格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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