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会计问答 >
初级会计行政复议表述为:
- 申请人于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向被申请人出示行政复议申请书。
具体格式由市局统一印制。
被申请人可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被申请人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将申请表和申请表两部分留存。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如发现申请人不能提交复议申请,通知书、申请表、相关材料向申请人出具书面。
申请人应当在复议申请执行过程中,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申请人的复议具体格式和内容。
- 上一篇:初级会计行业现状
- 下一篇:初级会计行政诉讼的教案
- 12-2935岁还建议学会计吗
- 07-09航信的发票进项税转出怎么申报
- 07-10程序员要不要学会计知识
- 06-17女生学会计好嘛怎么回答
- 07-12考初级会计证做什么
- 05-19初级会计考生信息表
- 07-09资产收购费用的会计分录
- 06-26小白学会计多久能学会
- 07-11美国学会计专业研究生
- 05-09初级会计报考祁东县
- 07-09商业保险企业所得税处理
- 07-09商贸企业管理费用如何分摊
- 07-09构筑物需要交配套费吗
- 07-09滚动开发项目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07-09企业产生的废次品可否抵扣进项税
- 07-09如果不涉及损益类科目如何调账
- 07-09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
- 07-09学校的房屋免租金出租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09城镇土地使用时的容积率如何计算
- 07-09员工向企业内设工会缴纳的工会费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