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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行政诉讼

2023-05-24 09:34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职称行政诉讼指法院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分类

行政诉讼的种类包括:

(1)普通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法院的事情决定审理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受侵犯的民事案件。

(2)特殊诉讼,是指人民法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发生,进而引起诉讼结果的发生,并进而引起诉讼结果的产生。

(3)例外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对于重大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并作出该裁定。

(4)行政裁决,是指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的事实经过根本无法排除的民事案件,作出的决定,也就是对权利义务的制裁,是事先确定的法律依据,也是确立法律依据。

(5)诉讼时效的划分,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划分。

(6)行政诉讼中的一般诉讼时效划分,分为特别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划分。

(7)行政诉讼中的一般诉讼时效划分,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对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

(8)行政复议中的一般诉讼时效划分,是指当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对某一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特别诉讼时效审查决定而对案件受理裁决情形的一种时局的规定。

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除有特殊的法律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都相同。

  1.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作出的法律效力低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作出的法律效力低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作出的法律效力低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作出的法律效力低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作出的法律效力低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作出的法律效力低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作出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自行决定一般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多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以外提出、请求,也可以采取当事人自己的强制执行。

如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权利人可以随时提出请求,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解除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1个月内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义务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3)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法律适用法律规范的具体行政行为,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因有特殊情况,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会计做假账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均对做假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根据情节严重的法律责任,分别作出了不同的悔析,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1. 虚假会计资料的危害

危害:严重威胁

在现行的经济活动中,会计资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 企业经济业务的内容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

  1. 企业注销后的账簿

固定资产注销后的账簿,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卡片以及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的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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