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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基本知识

2023-05-22 10:02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职称基本知识第一章总论法律基础

法律基础是初级会计的必考科目,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属于占比比较大的科目。

初级会计实务这门课,在初级会计中是一门非常重要的科目,而且考查的分数都比较浅显。

经济法基础的主要内容是一些基础性知识。

考生一定要认真看看课本上的知识点,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掌握知识点!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支付结算的种类

票据的使用

票据的是支付功能,支付工具的本身。

票据通过票据的流转而产生,支付结算是实现货币收付,支付手段的现代化。

票据是支付手段的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它是由票据的存在和流通的方式所决定的。

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其存在的价值能够直接决定买卖双方的意图。

票据的存在,是票据行为中最基本的行为,单位和个人的选择都不能少;票据的取得,必须以合法的票据为依据。

如果票据的取得是产生票据权利的,票据权利人必须是在票据上有价证券的持有人。

票据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必须是具有一定财产权利并能够以自己名义向付款人要求承兑的人。

票据的取得方式包括直接付款和邮寄付款两种。

直接付款是指取得票据的直接付款人同意参加付款,即付款人接受票据的付款请求,直接向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

邮寄付款是指通过票据的邮寄发出,直接把款项从付款人处收取。

付款人委托银行收款的银行收取付款通知书。

是指申请人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上划转到收款人账户上。

付款人账户向开户银行发出付款通知书后,付款人账户便收到了从本单位到付款人账户内的全套货款。

第三人的签收,收款人账户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后,付款人即可将货款划转到收款人账户上,从而使付款人账户上的余额减少。

直接付款是指虽然经过了媒介直接付款方式,但也可以由收款人直接持单付款,不通过银行,由付款人直接向付款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

不通过银行办理的,收款人应当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后立即付款;不通过银行办理的,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向付款人或有关单位交款。

汇款的程序,也有采用多种不同的方式,如先付款,后付款。

(一)汇款人应在汇票正面,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鉴章要盖在汇票正面,并由汇款人在第一联上盖章,用拍发电报或电传给收款人。

(二)委托收款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

凡是收款人要填写在票面上,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收款人应对所填写的付款人的单位和账号做好保密工作。

(三)收款人名称与预留银行的印鉴相符合,并由收款人签章。

(四)出票人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保持一致。

(五)收款人名称不同。

3.出票人开户行按规定填写,并于汇票到期前提示付款人,付款人见票后应立即付款。

4.出票人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同。

(六)收款人名称不同。

3.出票人签章不规范。

(七)汇票正面记载事项欠缺。

(八)欠缺“4”字的书写。

(九)其他事项不同。

1.支票的签发。

支票的签发,应由收款人填写,收款人和付款人均为个人的,应在支票正面记载“不得签发现金支票”字样。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2.支票的签发。

签发,应由收款人签发。

如为个人的应在支票背面“被背书人签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凭借本人身份证件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

收款人应在支票正面或背面写明委托收款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以及支票的解讫通知和签发日期。

4.签发现金支票。

收款人应在支票正面或背面写明委托收款日期、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5.签发现金支票。

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加盖银行预留印章”,注明收款人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

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

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现金日记账每天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每天或定期结出余额,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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