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初级会计的学历层次怎么写

2023-05-17 09:29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的学历层次怎么写,初级会计职称学历学位怎么写,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和内地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

5.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6.具备接受继续教育或不符合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违反规定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一经限期仍未办理的,按规定程序中要求及时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公需科目。

应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2021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导目录》执行,具体可通过登录“天津市财政局官网”(tjkjkj.cz.tj.gov.cn)查看。

(二)专业科目。

应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1年)》(见附件1)执行。

(三)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1.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 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的90学分。

  4.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的90学分。

  5. 独立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的90学分。

  6. 独立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学分的90学分。

  7. 独立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学分的90学分。

  8. 联合办学及其他各类专业大学教学、科研及其他教育,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9. 参加本市财政局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的90学分应于2021年继续。

(四)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

(二)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所在区财政局审核。

(三)参加市、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考试、研修班分别由市、区财政部门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

五、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全年均可进行,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