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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成绩查询报名官网

2023-05-07 17:25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成绩查询报名官网官网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查询。

查询官网网址:http://kzp.mof.gov.cn/。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其中《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初级会计考试各科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根据初级会计考试的报考要求,只要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考试: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1. 考试报名时间。

全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已公布,2019年10月1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1. 考试时间。

2020年9月7日开始组织考试,8:30-11:30。

  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1. 考试方式。

2019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1. 考试题型。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

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显示题目数量、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显示标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显示标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显示标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显示标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显示标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显示标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显示标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显示标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显示标题。

2017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会计资格考试将在部分考区实施。

现将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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