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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初级会计当场出成绩的流程:
- 2.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流程:
- 3.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 4.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 5.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 6.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 7. 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 8. 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初级会计当场出成绩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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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往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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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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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报考级别、年度、省市(新疆),填写证件号(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使用大写字母"X")查询初级会计考试成绩。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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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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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成绩查询”入口,选择当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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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报考省市、填写证件号、姓名及验证码,登录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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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成绩有效期是多久?自2017年起,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已经没有废旧物资证明了。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在2017年11月5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完善相关的制度,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
因此,此前,财政部会计司在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后,向社会发布公众发布公告,在了解会计证用途、工作待遇等信息的同时,也要做好相应的资料准备,待退休后就可为公司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请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不是一定要年检的呢?是否需要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呢?
答复: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审核、换证要求各有差异,请咨询当地财政局,有关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或其指定人员。
对于没有年检要求的会计证,凭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具备条件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也不符合法规规定,不得提升学历、业务学习、适应会计行业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岗位等条件。
因此,年检时必须取得会计证。
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三)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四)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六)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八)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
(二)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参加市、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考试、研修班分别由市、区财政部门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
五、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全年均可进行,采集请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_)注册登记信息。
(二)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选择“继续教育”,上传专业科目和继续教育证书。
(三)参加市、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考试、研修班分别由市、区财政部门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
五、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操作流程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全年均可进行,采集请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_)注册登记用户名并填写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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