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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讲义电子版

2023-04-26 08:47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实务讲义电子版,初级会计考试中,可以免费使用的学习资料包含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精讲班、2021年《经济法基础》考试图书、轻一书、轻三《轻四》、轻三《共3》这三种学习资料。

一、初级会计实务讲义电子版

初级会计实务讲义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制,全国统一使用。

考生可下载或收藏,以便更好地学习。

初级会计实务讲义是全国统一使用的,考生可以在官网上下载或找一些电子版学习资料进行备考。

二、2021年初级会计实务讲义电子版

通常情况下,考生在学习备考初级会计实务的时候会遇到极少的习题,因此需要同学们找到适合自己的备考方式。

做题时,同学们要重视基础章节的练习,初级会计考试试题通常都是初级会计考试的重要复习资料,大家可以通过会计在线免费下载或转载,初级会计考试的备考干货可以领取哦。

三、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第1章

会计概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政府会计基础等内容。

第2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第4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第5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第6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第7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第8章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一句话总结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1)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职工教育经费

《》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 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 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法》规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经费。

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于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

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征收;超过部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经费法》的规定,由工会经费收入的上缴。

  1. 津贴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批复格式等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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