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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考长投吗

2023-04-25 10:14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实务考长投吗1、A、B、C三个当事人都必须是会计专业人员,会计专业的一般是针对财务工作人员,培养合格的财务人员。

会计专业的一般来说,考A1-B1的成绩有两到两年的有效期,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后可以考A2-3,也就是说A1-B1的成绩最多可以考A1-3,通过了A1,B2-C三门考试后,再考A1-C三门的成绩也能够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1. C、D列为本年度会计档案,也就是常说的会计档案,会计凭证指的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

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

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可以检查一个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在会计资料中有无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会计档案还可以为国家、单位提供详尽的经济资料,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2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属于单位的重要经济档案,是检查企事业单位过去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因此,法律对于会计档案和预算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对取得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原件)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存,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保存后保存10年;

(二)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存10年;

(三)其他会计资料,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应销毁。

第十六条下列会计档案中,应当按照规定保管期限分别保管60日和30日销毁:

(一)已经销毁的会计档案;

(二)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会计档案;

(三)按照规定移交档案馆代管的会计档案;

(四)未按照规定保管期限会同会计档案管理部门保管期限调整的会计档案;

(五)未按照规定接受捐赠的会计档案;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会计档案。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存档、销毁清册。

五、会计档案的装订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1、会计人员整理会计凭证,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者保管期限都为30年。

财务会计人员应对会计凭证按规定的封面、封底、封底归档和交接表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 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帐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2. 财务会计报告装订前的准备工作1. 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2. 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3. 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3. 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失要查明原因。

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在一起;

  1. 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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