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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
- 2. 会计分录的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 3. 第一章总论
- 4.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 5.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6.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 7.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8.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 9.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 10.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11. 第九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12. 第十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13. 第二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14. 第二章公司所得税法律制度
- 15. 第十章相关法律制度
- 16. 第十一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17. 第十二章相关法律制度
- 18. 第十三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19. 第十四章相关法律制度
- 20. 第二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21. 第二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22. 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23. 第二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24. 企业所得税
- 25.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 26.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 27. 应纳税所得额:
- 28.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 29.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 30.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 31. 非居民企业
- 32. 外资企业
- 33. 其他组织
- 34. 需要征税的企业
- 35. (一)、居民企业
- 36. (二)、非居民企业
- 37. (三)、非居民企业
- 38. (四)企业所得税法
初级会计包过可信吗,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初级会计,但是其实初级会计职称是比较容易通过的,并且没有多少人能够通过,甚至没有人会认为,这是不是就等于通过率了,其实并不是!
为什么会说初级会计是一个行业的入门级别考试,初级会计考试和其他考试的报名条件都是一样的,都是需要的,初级会计职称也是进入会计行业的最低门槛,基本所有人都可以报名,初级会计职称是进入会计行业的唯一凭证。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
初级会计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其中《经济法基础》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涉及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等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重点考查考生的业务操作能力,要求考生熟练运用基本的会计技能去解决常规的会计实务问题,涉及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及应用原则、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分类、熟悉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以及产品成本核算的要求等内容。
《经济法基础》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对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基本法规的掌握程度,涉及到税法中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知识点。
会计分录的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九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章公司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章相关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相关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相关法律制度
第二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十四条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契税。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应纳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
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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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
-
非居民企业
-
非居民企业
-
境外企业
-
中国公民外汇
-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
居民企业
-
非居民企业
10、非居民企业
11、外资企业
12、其他组织
需要征税的企业
如何理解税收法律法规?税法是一种对什么征税?如何征税?
如何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居民企业和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得税法》是第三条的内容,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领受企业所得税法监督管理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成立、领受企业所得税法监督管理的非居民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领受企业所得税法监督管理的企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领受企业所得税法监督管理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受企业所得税法监督管理的企业。
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成立但不足十二个月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成立但不足十二个月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成立、受企业所得税法监督管理的企业。
(三)、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四)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是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
2007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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