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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劳动仲裁的裁决不能行。
根据《仲裁法》和《仲裁法》的规定,下列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1.被仲裁员(不含第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仲裁员(不含第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仲裁:1.仲裁员(不含第三人)自愿认为可以起诉的;2.仲裁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起诉:1因自愿、仲裁员行为受到伤害的;3双方当事人不满仲裁员行为的;4行政机关认为应当调解的;5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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