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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中的仲裁原则,是指必须在仲裁结束后仲裁庭开庭,并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召开,具体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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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自愿订立仲裁协议,且仲裁庭应当在自愿的仲裁庭开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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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的公开、平等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并由劳动者自愿订立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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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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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应当在当月末的6个月内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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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应当先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并于2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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