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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初级会计师

2023-03-16 14:21 会计问答

上海普陀初级会计师的考点有四个,分别是:1、上海优第考试中心地址,具体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1号文景楼8楼地铁7号线上大路站4号出口;2、上海周边的大城市,具体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严家桥一号宏慧音悦湾2号楼110室;3、上海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机考考点;4、上海总行会计职称考场的考点,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1677号上海长途客运北站综合楼1F及5F,505-523室。

上海初级会计师的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和外国人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会计初级职称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级会计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1.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不需要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应先进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满足报名条件才能报考。

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时间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参照历年考试标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各科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1.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1.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两门科目均为100分制,各科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均为客观题。

  3. 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三)考试科目的特点

《初级会计实务》主要考查会计相关的基础知识,包括会计概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政府会计基础等内容。

《经济法基础》主要考查基本法律知识,包括总论,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

二、《初级会计实务》主要考查从事会计行业的基础知识,包括会计概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政府会计基础等内容。

《经济法基础》主要考查从事会计行业涉及的相关法律制度,包括经济法总论,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纳税申报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在这三本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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