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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会计学会

2023-02-26 21:31 会计问答

宁波市会计学会1、会计凭证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作为了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作为记账直接依据的书面证明。

(2)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类。

原始凭证,俗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原始凭证按照来源不同,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所使用的原始凭证,如订单、物料、机器设备等。

(1)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支票、转账、电汇、借款单等。

(2)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专用凭证,是指单位从税务机关购买、自制原始凭证,自行填制的记载有关内容的原始凭证。

(3)记账凭证,是指财会部门根据审核确认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载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确认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做到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了解企业的业务内容,并了解财务的管理流程,企业的会计人员是否能够处理企业的一些经济业务,让他们能够依据这些原始凭证为依据正确做出更正判断。

2会计凭证如何复核

审核原始凭证

在会计工作中,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时,应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进行复核。

审查外来原始凭证,一是要审查外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即审查应由购买单位出具的发票和商品发到、持有单位使用,如有价证券、产品质量等问题,应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复核。

二是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即看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上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一致。

如生产部门主管的批复文件、生产通知单、生产通知单、入库单、产品入库单等都有严格的审核程序,从凭证到入库的数量与相关的单据是否一致,并逐一审核,以保证其符合财务制度的要求。

三是要注意审查存货的发出和结存是否有严格的手续。

进货退出,如果是本期仍然需要库存商品,则应该通过“库存商品”科目进行核算,按照发售单位货品名、数量、单位、批次等单据,将所需的单据,附于订单、货到单据中,同时考虑现款和暂付款的影响。

二、定期结账

月末结账主要是针对各种库存商品的收发存单、增减变动表,编制会计报表。

正常情况下是月末结账,即每月月末都需要进行结账,只有在年末,才能进行结账。

三、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如果是本月发生的货品销售退回,即用上月结账的方法进行结账。

如果本月没有发生销售退回,即用上月月结账的方法进行结账。

  1. 业务链法

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衔接,不发生任何时间性差异,有利于企业会计核算的前后衔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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