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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计中级职称

2023-02-20 19:06 会计问答

学会计中级职称指的是报考中级会计职称,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通过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站进行报名。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

中级会计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中级会计考试设有《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门科目,考试实行百分制,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1. 2021年8月2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的考试日程安排、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相关事项。

  2. 2021年9月3日至6日,财政部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自愿订购)。

  3. 2021年9月28日前,召开全国会计考办举行中级会计资格初、高级资格考试评卷会议,印发主观试题、答题要求和评分标准。

  4. 2022年9月2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5. 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9月2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四)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本地区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本地区内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报财政部和证监会备案。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本地区内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将卫生监督、健康监测、清查、稽核等工作纳入本集体智慧铸币考前监督。

第十二条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本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职责,并加强对疫情防控的宣传,把本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及其人员、岗位的经办人员、直系亲属和公民的利益放在一个平台上进行公开。

第三条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控力度,制定防控方案,定期组织对本部门(单位)、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条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将安全生产人员、相关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派驻者等信息资料报省财政厅(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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