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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会计处理凭证问题

2023-01-13 11:07 会计问答

如何学会计处理凭证问题

一、处理凭证的基本要求

(1)记录真实。

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位、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

(2)内容完整。

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的责任。

(3)填制及时。

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及时填制原始凭证。

(4)书写清楚。

原始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都要认真填好,要求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挖补或用褪色水笔书写。

(5)记账。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三栏明细帐。

  1. 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务必按期填报,并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5)备查登记簿记录。

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六、纳税申报

  1. 增值税:

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3%。

  1. 营业税: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不同行业的营业税率不同。

普通发票的“付款人”栏填写面积单位,税率栏填写千分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1. 地税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地税局关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8〕157号)的规定:

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下列要求开具发票: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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