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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工资可以列成本吗

2020-07-09 10:41 会计问答

​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工资可以列成本吗,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关注的内容,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工资是可以列成本的,但是必须是生产人员的工资,管理人员的工资需要列入管理费用。如果不太了解,也别着急,一起来看看365会计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吧。

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工资可以列成本吗

答:直接参与生产的员工工资是需要记入成本入账的.管理人员工资则需要记入相应的费用科目.

可以做为成本的,税前也可以扣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可否税前列支?

不可以.公司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这明显是违法的.

按劳动合同法,如果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不缴纳社保,对员工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建议去详细了解一下. 如果是计算企业的所得税,员工的工资是在税前扣除的,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了(工资已记入成本,企业的利润中已经扣除了工资支出).至于股东需不需要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问题,与单位有没有劳动关系,是判断的标准.如果股东仅仅只是出资,或占有股份,没有直接在单位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即没有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就没有不需要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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