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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是否属于技术开发服务范围?

2020-07-09 10:59 会计问答
  软件开发是否属于技术开发服务范围?365会计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软件开发是否属于技术开发服务范围的规定,方便大家参考。
  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参考该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
  “(六)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服务,也称技术开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2.信息技术服务。
  (1)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活动。”
  因此,从上述政策来看,软件开发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不属于研发服务范围,不能免征增值税,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局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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