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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需要注销吗?

2020-07-09 10:56 会计问答
  税务登记证需要注销吗?纳税人破产、解散应当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当注销税务登记证。在申报注销工商登记前,先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征管法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如果不注销税务登记证有什么后果?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纳税义务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管理。

  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形及期限包括以下三种: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非正常注销怎么办?



  (一)被注销税务登记的非正常户,又前来履行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稽查结案予以处罚的,税务机关对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沿用原纳税编号),纳入正常户管理。

  (二)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后,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而继续从事原业务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重新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一般一至二年验证一次,三至五年换证一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管理科登记窗口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未按期前来验换证的,视作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违章处罚。

  2、纳税人有变更事项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必须先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3、验证和换证必须提供原登记证件,换证的收缴证件,如有遗失的要填写《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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