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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2020-07-09 10:48 会计问答

取暖费是否交个人所得税是会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虽然取暖费的规定每个地方都有不同,但是根本的遵循点是一样的,如果不太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别担心。本文365会计网就针对取暖费个人所得税和大家做一个相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取暖费是否交个人所得税?

答:冬季取暖费要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为与任职或受雇有关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范围。

哪些人能获得取暖补贴

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目前尚无统一规定,各省市规定也不相同。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税局、北京市房管局《关于冬季职工宿舍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在北京享有取暖补贴的主体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职工。

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性质的企业或用人单位来说,取暖补贴是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一项福利,其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不具有法律强制性。这些用人单位如果因为“取暖补贴”与职工发生纠纷,如果职工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自己该项费用,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索要取暖补贴,对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关于取暖补贴没有约定,职工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取暖补贴,且此类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适用《关于冬季职工宿舍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包含退休、退职职工和在职人员)发生取暖补贴时,该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雇主为雇员承担个人所得税能否在税前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第三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如企业与管理部门张三约定月薪为税后4000元,则企业须每月为张三承担个人所得税15.46元(其他未提及事项忽略不计)。

1、企业如下处理,企业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作为工资税前扣除:

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4015.46

贷:现金          4000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15.46

分配:

借:管理费用         4015.46

贷:应付职工薪酬      4015.46

2、但如下处理,企业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将不能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增:

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4000

贷:现金          4000

计提代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         15.46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15.46

分配工资:

借:管理费用         4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4000

以上就是关于取暖费是否交个人所得税的详细介绍,希望大家阅读完之后能有所收获,更多与取暖费个人所得税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365会计网会计网,将持续为大家分享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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