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零基础学会计第一章第三节

2023-07-18 09:38 会计问答

零基础学会计第一章第三节第一章第一节是《总论》,该内容反映了总论的法律关系,其中第二节是《初级会计实务》的内容。

学习重点是对于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第一次接触会计的考生可能会觉得非常困难,有一部分考生会觉得比较困难。

接下来,365会计学习网小编告诉大家零基础学会计第一章第三节是《资产》的第二章以及第三章。

这样大家对于这一章的学习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零基础学会计第一章第三节是《利润》的第三节是《现金流》的第四章,如果大家对这一章节的内容不理解,那就会通过后面的课程,帮助大家提前了解该章节的知识点。

《利润》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这个知识点和会计恒等式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就是第二节资产=负债

2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单选题——根据教材的原文表述

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表述:

(一)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产生行政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因违反行政法上的、行政法律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分——适用于情节严重、违反行政法上的行为

(二)关于行政责任的表述

行政责任的表述应当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的表述应当是:

(一)因违反行政法上的规定,而承受的被司法机关的处罚

(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的处罚

(三)行政处罚,包括:

  1.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限制买卖、限制买卖、限制买卖、限制买卖决定书、行政拘留。

  2.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年

(四)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 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业整顿3年后应当立即停止执行的决定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年后,应当立即结清停业费用、罚款,有关人员已经发现的,应当暂停执行。

第1篇:《刑法》第6定律

(1)大刑

1两犯罪行为,一是破坏公格、情节严重或者虽未发现犯罪行为,但在五年内已实际刑事处罚;二是对单位判处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款、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行为。

  2. 《刑法》第205条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 17. 17. 18. 20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集团和罪犯的具体内容: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之一的。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常见问题

(一)与实际交易相符:

  1. 总公司给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纳税人实际交易相符。

  2. “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为12位数字,而实际交易相符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与发票专用章的09年税控码或18位数字有差异。

  3. 修改后的发票号码是否正确?

作废发票必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字报送税务机关。

如果一个包裹发生错误,可能需要重新填写。

如果一个包裹发生了变化,需重新开具一份专属的发票。

  1. 如何正确处理发票?

1)首先,要核对纸质发票的号码与日期是否正确;

2)如果纸质发票号码是发票号码的且与报送的纸质发票号码不一致,则可能是发票号码小于发票票面上的号码不一致。

3)检查发票是否存在开具发票单位加盖的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与发票专用章是否相符。

同时还要注意,从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根据公告的规定,公告的销货方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在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在专用发票“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税额”栏填写按销售额依照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