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重庆地区报名初级会计人数

2023-07-16 10:08 会计问答

重庆地区报名初级会计人数为403.6万,截止2018年,全国平均合格率为22.89%,《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通过率为22.89%,《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通过率为22.89%。

报名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考试重点

添加初级老师微信免费领取初级课程加辅导员微信kuaijiwang666,进初会交流群添加初级老师微信免费领取初级课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重点为第1章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

《经济法基础》的考试重点为第1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等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考点分析

在初级会计实务中,考生应当掌握的知识内容比较多,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管理会计基础等。

虽然初级会计实务中包含了大量的计算公式,但是,大部分的计算都需要基本的逻辑思维与大脑完成,即使一些公式的运算都是很简单的,而且题目中也有特殊要求。

对于非会计专业的考生来说,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自己的情况来安排,比如:时间比较充足,可以考虑报考《经济法基础》或者《初级会计实务》。

  1. 备考注会考试,首先要对初级会计考试有整体的了解,最好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最好能够将教材和辅导书结合起来,因为教材是考试命题的依据,翻看教材的过程中对于知识点的理解远比其他考生是容易理解得多。

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攻略

培养实务思维,制定规律学习计划并实施

万事开头难,备考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知识也不例外,只有从思想上坚定目标树立信心才能保证学习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行为上又需要付出哪些努力呢?首要环节就是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一份合理规律的学习计划并坚定的实施,每天坚持在固定的时间段学习《初级会计实务》内容,逐渐养成实务思维,避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因懒惰或拖延不能长期坚持。

紧扣实务教材学习,兼顾全面与重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命题范围不会超出教材内容,因此初级会计职称教材是学习过程的重中之重。

小编建议初级会计考生要全面仔细地学习教材,至少保证认真看两遍以上,真正做到熟悉教材内容。

学习过程中要结合老师的课程和讲义,把看书、听课和做题完美结合起来,地毯式学习基础知识内容的同时还要紧紧把握各章节知识的重点和难点加深理解和记忆。

善于总结规律,通过比较法重点掌握

学习初级会计实务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很多考生都会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前面临学过的知识容易遗忘,遇到类型题目不会灵活运用的问题。

想要避免这一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在熟悉相关知识点后注意梳理教材中的知识点,结合老师总结的规律及时归纳对比,掌握知识核心体系,再通过定期复习填充框架连接的主体内容,逐渐把陌生考点熟悉化以及复杂知识简单化。

先理解会计准则再记忆会计分录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多而繁杂,仅凭借死记硬背很难通过也不利于日后工作中实际操作应用。

会计分录是用会计语言去描述企业的各类经济事项,每一笔会计分录都有既定原理和规律可以遵循,只要做到从原理上理解会计基础准则的意图就能很快"记住"会计分录的内容把握《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考点。

3初级会计答题技巧

  1. 计划答题时间

计划答题时间,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

选择题考试通常要求在短时间内作答,考试开始时,你应该看一看试题的分量,并目对每道题应占用的时间迅速作出估计,也许你会发现,每道选择题允许作答的时间不到一分钟。

在某些情况下,这似乎不大可能,但你不必担心,有不少问题可能只需几秒钟就可作出选择,这样,你就有足够时同去考虑相对较难的问题。

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也是很必要的,一般的做法是:首先通读并回答你知道的问题,跳过去没有把握作答的问题。

然后重新计算你的时间,看看余下的每道题要花多少时间。

在一道题上花过多的时间是不值的,即使你答对了,也可能得不偿失。

  1. 看清题目要求

按题目要求答题,有不少考生连题目的要求都没看就开始答题。

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显然,除最佳答案之外,备选项中的某些答案,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正确性,只不过是不全面、不完整罢了。

请记往,一定要看清所有的选择答案。

一道周密的单项选择题,所有的选择答案都可能具有吸引力,然而,判卷时却只有一个是正确的选择。

  1. 运用排除法

运用排除法。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