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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学会计的礼物送什么

2023-07-15 10:23 会计问答

送学会计的礼物送什么?

答:赠送礼品,是指送给他人的物品没有代价的情况。

如果受托人因为自身利益需要赠送自己的物品,这个物品可以按照“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而且在账务处理上也需要视同销售处理,而且在会计处理上也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赠送他人的物品如果是用于公司的战略业务或某项业务,应当视同销售处理,并将赠品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赠送给他人的货物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需开具普通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1粮食、食用油。

2蔬菜、食用油。

3凉菜、西瓜、冰淇淋、冷球、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2)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3)批发企业的销售产品符合规定的消费税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外贸企业的销售收入如何计算

外贸企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企业代为经营业主委员会、企业内部管理服务部门提供的劳务收入、企业销售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佣金、返还利润、提供非经营服务收入、代理记账收入、建造服务收入、咨询服务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3)按照企业从事的主要业务范围不同,会计核算的内容也相应有所不同。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业务收入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的业务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原材料收入的处理,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相互提供的生产成本,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为养殖本企业营造的生产经营旺季,企业将自有的产品对外出租,对外出租所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合同按照承揽合同进行核算,分摊确认与计量。

第四十七条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的合同。

第四十八条规定,月度报表应当于每一会计期末进行,除涉及季度、半年度的,应当于每个会计期末进行一次综合报表,并应当由统计人员进行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八条规定,月度报表的报送期限为:月度报表应当于每月月1日上报一次,季度报表应当于季度终了后5个月内报出。

(一)报送时间。

报表的报送期限为月度和年度财务报表至少每月一次。

(二)报送时间。

  1.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须在当年度4月15日前将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报送税务总局备案。

  2. 企业每年度的纳税申报须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报送时间。

  1.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须在当年度4月15日前将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报送税务总局备案。

  2.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须在当年4月15日前将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报送税务总局备案。

  3. 企业在报送截止时间之前须到所属税务机关指定的处(科)业单位,进行税款征收。

  4. 税款征收方式,从何时开始征收,由谁缴纳,由谁缴纳。

  5. 税款征收的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6. 税款征收方式,由谁缴纳,由谁缴纳;

  7. 税款征收的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8. 税款征收、入库、报验等几个环节。

(二)纳税申报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报税;

  2.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税额×1%;

  3.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三)印花税

  1.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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