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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樟木头附近学会计的培训班
- 2. 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
- 3. 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 4. (二)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 5.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 6.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 7.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 8. 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 9.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 10. (一)继续教育登记
樟木头附近学会计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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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入门课程】
【会计实操入门课】
【会计实操技能入门课】
为了符合上岗条件,《会计实操规范》规定了会计必须具备《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证》等证书,该证书是财会人员上岗必备的证书之一,在应聘工作时可以作为应聘人员的重要参考条件。
此外,《会计实操》注重实际操作技能,要求学员通过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能够准确计算、快速编制并提交报表、完成报税等一系列相关技能。
本课程系统介绍了会计常见的处理方式、处理程序和方法,各种记账方法,并以小节的方式提供给用户,以供他们进行选择、使用。
3《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
应从实际教学出发结合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重点讲述重复记忆法、列表格记忆法、口诀记忆法、案例分析法这样使学生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考试。
理由:现有的会计工作岗位有以上五个:
-
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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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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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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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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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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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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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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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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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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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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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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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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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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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折算为24学分。
不参加超过规定学分的学习,累计折算为24学分,学分的计算方法应考核点。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会计类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四)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的计算方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GB/T4755-2009)执行,其他折算正常考试学分的折算可以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GB/T4755-2009)执行。
五、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课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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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课学分:凡是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四川省、山西省、四川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省、甘肃省、青海省、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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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学分的取得不需要进行审核。
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学分的取得不需要进行审核。
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学分的取得不需要进行审核。
(一)继续教育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于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其中,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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