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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学会计

2023-07-03 09:47 会计问答

林芝学会计1、摘要:当今社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许多企业希望通过创新来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同时,也正在为企业的管理做出更好的发展。

所以很多大企业的财务主管都会要求我们去学习一些新的财务主管和会计方面的知识。

然而就目前来看,许多企业的信息化水平都比较高,并且很少会有一个企业专门设立的会计委员会或专职的会计人员来担任。

虽然不少企业设立了专门的会计专员或者是人力资源会计的岗位,但是它们基本上都是各层财务人员兼职或者是老板兼职的。

  1. 而现代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使会计工作的重心向管理转移,从而使会计工作逐步向管理转移。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5日正式发布了《会计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这是一个取得好成绩的证明,可以说是每个企业争相抢夺优秀会计人才的主要途径。

2会计管理体制改革

  1. 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以前的会计管理体制是:财政部于2017年3月15日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会计科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不要求单独设置会计账簿,也不需要根据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增设、调整和更正。

  1. 在行政事业单位组建资产的核算:在行政事业单位组建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核算:在行政事业单位组建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核算:(1)固定资产的购建、调入、内部调拨、处置、报废、融资、对外捐赠、盘盈、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后处理变卖、报损(这是指企业各类业务活动产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转让等)。

(2)报经批准后处理变卖:报废、报经批准后处理方式有:(1)变卖、报废处理。

报废处理是指不使用“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固定资产卡片,以及已使用过的保存资产明细表。

(2)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更新改造等工程支出、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破替换部件、大修理工程以及其他工程支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选择3%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四)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1. 一般纳税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营改增之后,销售商品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时如何开具发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放弃3%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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