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报名初级会计去哪里报名

2023-06-30 10:03 会计问答

报名初级会计去哪里报名?大家都知道,初级会计证考试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两种,报名入口是“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参加初级会计证考试之前考生需要先注册报名,注册登录之后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然后缴费,缴费成功之后完成报名。

初级会计证考试,又叫做初级会计师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一、报名条件

  1.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9月-10月底。

具体报名时间还需关注当地的财政局的通知。

三、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五、考试方式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科,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1. 2021年9月16日前,召开全国会计考办举行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部署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

  2. 2021年9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注“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评卷数据备份”及相关资料,向各市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送纸质中级资格考试评卷数据(光盘),并附以下资料:

  3.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s://kzp.mof.gov.cn/index.jsp

  4. 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评卷数据(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整理清单,一份25号-30号的附件,二份送交申请人。

    1. jsp.gov.cn:jsp

二、关于准考证打印

本次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3日,9月9日至10日。

以下是准考证打印网址(以报名时当地公告为准):

http://kjzj.czt.zj.gov.cn/ks_bookkjzkj/

特此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精神,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

现就广大考生们关心的考试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