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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哪里能学会计代理业务

2023-06-30 09:34 会计问答

成都哪里能学会计代理业务1、2、会计凭证保管的工作应认真执行,不得任意销毁。

会计凭证属于单位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由15年、2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

但未经内部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销毁。

会计凭证保管期满销毁,应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写清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写清查阅和销毁的情况,做到账册相符。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完毕,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汇编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1. 会计凭证保管期满销毁时,应当由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编制,共同查阅,并编制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一般应填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交接清册一般应填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发单位名称。

2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一般应由会计部门保管,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一)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主要包括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销毁。

  1.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多久?

答: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是什么?

答:企业可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可以分为:

  1. 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 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 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的账簿、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 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并保管,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统一保管。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十三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下列情形中,属于长期保管期限不确定的,应当销毁。

  1.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2. 未按照规定保管期限向本机关、行政机关、国家机关报送的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的;

  3. 保管期限未超过5年的其他会计资料。

2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及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是规定应该按月、季、半年、年度的会计凭证的编号,不能任意更改,并且数额较大的原始凭证,应当专门用于装订。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凭证的编号、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计量单位、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1. 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2. 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 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4. 经济业务内容;

  5. 经济业务事项名称;

  6. 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价、数量和金额;

  7. 经办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章。

(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有关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6)有关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有关会计主管人员的签名。

注:如果原始凭证上未注明记账凭证的日期,应该在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

2如何正确登记会计账簿

  1. 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2. 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3. 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紧靠行格底线书写,约占全行格的2/3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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