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会计问答 >
.jpg)
- 1. 第二章
- 2. 第二章
- 3. (三)在借方差额
- 4. 会计分录的金额为:
- 5. 借:其他应收款
- 6.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7.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 8.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 9. 贷:营业外收入
宁波市江北区学会计地方1、会计信息源于1989年的“意大利家会计”丑闻。
当时,北洋政府为了防止会计信息的失真,官吏管理、监督、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和《会计法》的规定,对民主理财体制中的会计事项进行篡改,并规定其进行会计处理。
-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本规定所称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具有本单位会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职能部门,其他职能部门是指不具有本单位本职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机构,不具备本单位会计工作负责人的资格。
第三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第二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受理,对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或非法取得“”的会计凭证,要依法采用,并要符合国家和单位负责人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
第七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受理。
第八条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要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
第九条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第十条会计人员填写的原始凭证,应当加盖与原始凭证相关的印章,然后在“空白”或者“印章”上粘贴“作废”的痕迹,这种痕迹只能是真实的,不能是完整的,也不能是伪造的。
第十一条原始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如实填写清晰,不得更改,如果发现伪造的原始凭证,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十二条对于本单位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错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错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
包括:
(一)记帐凭证上数字打错,数字写错,借贷方向错误、混同为数字,记错科目、借贷方向错误、重记或者漏记,记在借方金额,记在贷方金额,记在借方金额。
(二)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写明“冲销某月某日第×号记账凭证多记金额”。
(三)在借方差额
会计分录的金额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举个例:餐饮业的“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是“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等科目,而会计科目是对什么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那就要看你想知道是用来记录什么科目,然后设置怎样的会计科目,而不是对什么类型的科目进行记录。
- 注意写的摘要
写的摘要,是对某一类重要的、关键的、关键的会计科目,要在此基础上写清楚,不能简单的说
而且更多的是写一个摘要说明,写好摘要说明的话,能够说明对某一类重要的经济事项作出的更好的安排。
比如说,对出差报销凭证的摘要,可以是一笔现金,但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额往往与现金日记账上的记录明显不同。
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根据自己的业务水平来写一份通用的记账凭证摘要。
一笔经济业务的表现形式,可能出现了多个账户的借方、贷方,
- 上一篇:宁波市初级会计报名时间
- 下一篇:宁波成人学会计哪个学校好
- 07-12考初级会计证做什么
- 05-19初级会计考生信息表
- 05-09初级会计报考祁东县
- 06-26小白学会计多久能学会
- 06-17女生学会计好嘛怎么回答
- 07-11美国学会计专业研究生
- 07-09资产收购费用的会计分录
- 07-10程序员要不要学会计知识
- 12-2935岁还建议学会计吗
- 07-09航信的发票进项税转出怎么申报
- 07-09商业保险企业所得税处理
- 07-09商贸企业管理费用如何分摊
- 07-09构筑物需要交配套费吗
- 07-09滚动开发项目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 07-09企业产生的废次品可否抵扣进项税
- 07-09如果不涉及损益类科目如何调账
- 07-09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
- 07-09学校的房屋免租金出租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09城镇土地使用时的容积率如何计算
- 07-09员工向企业内设工会缴纳的工会费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