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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计真的太坑了怎么办

2023-06-22 10:07 会计问答

学会计真的太坑了怎么办1、(1)做会计,要有从业资格证,要有出纳的职称。

不是会计专业能考的。

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1. (2)考试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

  2. 关于报考的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注册会计师,所有考试科目都是一样的。

(不包括会计基础)

  1. 注会基础:《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 注会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3. 注会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

只要考过了专业阶段,即可报名综合阶段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注册会计师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生可选择使用仅限于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及其功能,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不提供手写板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三)考试辅助物品

考生必带物品:身份证、准考证、计算器、铅笔、水笔、计算器、手机、及电子设备。

考场注意事项:

  1. 考试期间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带计算器。

  2. 不得带入考场、不可带入考场的物品:手机、电子设备等。

  3. 考生进入考场,找到对应的座位,须拿出身份证及准考证放在桌角处,方便监考老师核对。

  4. 监考老师在考试正式开始前,会告知考生相关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5. 监考老师在考试开始后,将下发草稿纸。

每位考生一张,于结束考试后回收。

  1. 切忌在准考证上涂涂画画或者直接打草稿。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1. 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机状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违者按违纪处理。

  2. 考试开始后,手机响源文件关停,不予退还考生。

二、考场宣布考试时间

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及身份校验后对号入座(将答题卡和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上,视为答题完成)。

三、考试时间

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

三、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2021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中级会计实务》8:30-11:15

财务管理

13:30-15:45

经济法

(三)2021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四)2021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五)2021年中级会计报名简章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

第十九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二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第二十章企业国有资产风险与监管

第二十一章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依照本条例进行规范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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