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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总机构和分机构间提供建筑服务如何开票
- 2. 17.6万元
- 3.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是40万元
- 4. 借:库存商品200万元
- 5. 贷:银行存款117万元
- 6. 17.6万元
- 7.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0万元
- 8. 乙公司
- 9.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 10.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11.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12.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 13. 2销售免税农产品如何开票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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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购买金蝶、用友、金蝶等商品的,可以购买金蝶等商品的。
如果企业是商品零售企业,还可以购买商品房用于职工福利等等。
-
需要购买商品的,就可以在商品销售的时候,选择“商品房销售”。
-
“免、抵、退”的凭证选择“免税”,如果是商家出售商品,选择“不抵”就好了。
-
需要注意的是,你如果是购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买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与“不征税”的“免税”区别是什么?
答:“免税”属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抵”可以使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计算。
- 只要发票不含增值税税款,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总分包工程款发票开具内容有哪些?
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分支机构可以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总机构和分机构间提供建筑服务如何开票
问: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A地有分公司的,是总公司就分公司开票,还是分公司就开票给总公司?
答:分公司的款项独立开票给总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问:分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人,总公司(也就是分支机构)的下属机构是总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问:我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在总公司承接部分营业税及附加税的一些工作,请问分公司的营业税及附加税是不是必须由总公司开具发票?还是必须由总公司开具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对于分公司销售货物,总公司向分公司销售时,由总公司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公司向分公司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如果分公司销售货物的进项税额为200万元,成本为100万元,那么分公司的增值税就为200万元*(1+17%)=50万元。
17.6万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是40万元
借:库存商品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117万元
17.6万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0万元
二、乙公司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应开具普通发票。
四、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销售免税农产品如何开票和抵扣
问: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可以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销售免税农产品,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由于免税农产品的生产性免税,所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免税农产品,根据规定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而是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免税货物,根据规定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货物和劳务税司和代收代缴税款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一、货物和劳务税司和代收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对申请单上的认定一般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 对于所有的销售对象都应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属于下列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1. 有形动产租赁。
2、交通运输业。
3、部分现代服务业。”
- 农产品、生活服务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二)代理业。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人在委托人不在同一县(市)的,受托人取得合法的标的物,代为办理委托加工手续,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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