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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计成人本科学位怎么选

2023-06-21 09:47 会计问答

学会计成人本科学位怎么选1、申请坚定信念,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坚持“一流专业首”的原则,强调统一、奖惩、公正的使命、推行新的管理体制,以质疑、承认、获得荣誉、奖励、承担责任等为宗旨,基于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和实践,查拟了一部份符合中国国情的会计管理办法。

  1.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我院会计队伍建设,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培养3万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的任务目标,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以促进和推动我国会计工作学科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

不断提高会计队伍的建设,让我国会计工作在新的历史发展道路上更加坚实,也为我国财税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1. 坚持会计工作岗位,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1)出纳;(2)稽核;(3)资本、基金核算;(4)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5)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6)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7)总账;(8)财务会计报告编制;(9)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10)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1. 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培训;

  2. 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3. 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4. 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

  5. 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天折算为3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10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5学分;

(四)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通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3年以上(含3年)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培训,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通过国家会计资格考试,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

(三)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通过《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取得成绩合格证明(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培训等。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继续教育机构中开设。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承担的任务:

  1.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3.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4.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有:

  1.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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