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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津初级会计补录时间安排
- 2. 天津会计补录时间安排:
- 3. 天津初级会计补录要求
- 4.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原则
- 5. 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 6. 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 7. (一)继续教育内容
- 8. (二)继续教育形式
- 9. 第四章学分管理
- 10.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天津初级会计补录时间安排
天津会计补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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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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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选择“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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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身份证和职称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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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保存提交;
天津初级会计补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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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省报名且调入本市的会计人员,应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5日,通过“天津会计”——“调入本市会计人员信息”,完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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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会计人员,应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31日,通过“天津会计”——“继续教育”进行信息采集。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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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范围的会计人员,先登陆天津会计网,再打开“天津会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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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的通知,我已经在“天津会计”网站中完成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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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我省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再参加继续教育。
(三)2022年5月10日前,各区财政局公布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将于4月15日前上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四)完成财政部审批手续后,于5月20日起正式上线。
四、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各区(市)财政局、各区(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编制、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五、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
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还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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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各级会计学会、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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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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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
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力量、网络辅导效果等情况,报送所属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
组织面授培训前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且未经审核的,所属地财政部门不予批准。
培训前应先培训、再培训、再培训顾及的参保单位的业务面授培训,及其他部门对继续教育培训的评价机制进行评估。
培训结束后,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向市财政部门进行备案。
组织面授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向市财政部门进行备案,并将相应材料报送所属财政部门。
参加面授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学分管理
第八条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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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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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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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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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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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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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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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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