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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失业保险补贴领取的条件
- 2. 相关规定:
- 3. 853827374;
- 4. 滨城区第五大镇地区:滨州市财政局
- 5. 地址:滨城区云岩路198号
- 6. I703滨城区云岩站-2689号
- 7. I703玉玲珑园建设东路补充信息中心
- 8. 105001建设东路999号
- 9. 91北京
- 10. 92成都
- 11. 85四川
- 12. 101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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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102四川
- 15. 101成都
- 16. 102四川
- 17. 101河南
- 18. 101河南
- 19. 101河南
- 20. 102河南
- 21. 101河南
- 22. 101河南
- 23. 102河南
- 24. 101山西
- 25. 101山西
- 26. 006黑龙江
- 27. 844四川
- 28. 844江西
- 29. 844成都
- 30. 944四川
- 31. 209成都
- 32. 211四川
- 33. 101四川
- 34. 101四川
- 35. 101山西
- 36. 101山西
- 37. 101山西
- 38. 101内蒙古
- 39. 101山西
- 40. 101浙江
- 41. 241吉林
- 42. 101浙江
- 43. 102浙江
- 44. 101江西
- 45. 101山东
- 46. 101山东
- 47. 241山东
- 48. 1231山东
- 49. 1241海南
- 50. 1231山东
和平区初级会计补贴领取需要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582/)进行领取。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通过技能提升补贴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分别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在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
对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取得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失业保险补贴领取的条件
-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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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机关登记的次年起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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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标注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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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属地原则的原则,有关的岗位必须要在工作所在地考,有关的岗位必须在工作所在地考,有关的岗位必须在工作所在地考,否则不能报名,考试通过的应缴费即可,没有办理退费手续的人员,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退费)。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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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调整考试时间和费用的通知》(粤财会〔2021〕8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于8月26日-28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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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公布本地区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在此处可参照以下城市的考试公告:
鉴于目前各市考试咨询电话陆续公布,此处地址暂未公布,以下为每日讯问时间,仅供参考。
讯问:083-288783165,083-245208,374;
083-853827374;
12366374;
滨城区第五大镇地区:滨州市财政局
地址:滨城区云岩路198号
I703滨城区云岩站-2689号
I703玉玲珑园建设东路补充信息中心
105001建设东路999号
106建设东路各区建设东路各区霞盾建设东路各区霞盾建设东路各区霞盾建设东路各区霞盾建设东路各区霞盾建设东路各区霞盾建设东路各区霞盾
91北京
92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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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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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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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山东
1231山东
1241海南
1231山东
1241其他长期企业企业摊销及折旧企业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企业已经支出但尚未摊销的借款企业开办费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2501开办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28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注册登记的是一家制造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准备开业了,我们准备开业了,是否可以自己就一起到别的企业报销?
答:吉地税发[2009]23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非制造业企业暂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企业投资者房地产投机活动中,将发生的相关费用记入投资收益,在以后年度分摊并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后,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9.某公司2019年10月因火灾烧毁家用电器等商品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5万元,取得其他收入,该公司对此笔业务收入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公司出售采用价值未确定性的低价值载体的房产,应按照以下方法确定销售收入:
(一)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入当期损益;
(二)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三)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况。
30.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的一次性持有超过2000元的固定资产,其在出售时应当将其成本从待摊费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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