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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初级会计考试考场安排

2023-05-31 10:02 会计问答

周口初级会计考试考场安排如下:

  1. 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左侧的考试管理机构选择“考试服务-初级报名”。

  2. 左侧的考试服务下方的“考试报名”,登录界面。

  3. 按照指引完成报名。

  4. 根据报名流程直接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并缴费。

初级会计考试考场安排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考生需要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才可以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1.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1. 完成缴费后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2. 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3. 报考人员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五、报名时间

中级会计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1日,各地在此时间段内自行规定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31日,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4:00。

网上付费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14:00-2021年3月15日14:00。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4日至6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日程。

  1. 2020年8月2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21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 2021年9月10日前,召开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部署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3. 2022年9月2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4. 2022年9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了《深圳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附件如下: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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