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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初级会计补助政策

2023-05-31 09:52 会计问答

吉安初级会计补助政策

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申领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由于具体事项未明确,请广大考生参考。

如有考生因故未能按时领取证书,请考生于“吉安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吉安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直接咨询吉安市财政局,并以相关事项通知考生本人。

根据《关于发放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考生应携带的资料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等相关资料,于2019年度12月31日前,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申请。

  1. 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2. 大专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3. 本科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4. 双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会计工作满2年;

  5. 硕士学位,会计工作满1年;

  6. 博士学位。

报名时间

2021年中级会计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1日,各地在此时间段内自行决定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报名条件(2021年要求)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2中级会计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具备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1. 报名系统对票人信息的审核提示

本次报考人员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扫描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扫描件进行审核。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关于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1. 继续教育学分抵免计算

报考人员取得的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在学信网上进行查询、打印,也可以在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学习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应先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19〕8号)要求,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首页—重庆会计之家(图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及以下网上继续教育,或直接访问http://czj.cq.gov.cn/bsfw_268/hjzjzj.jsp。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

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于会计人员审核环节未走出实际工作的要求,因此未进行相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影响会计人员的学习。

(二)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1.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组织、师资力量、管理制度、管理渠道和建设组织等。

  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1)行使会计职能的机构,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财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省财政厅、市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分别委托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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