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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税务优惠

2023-05-23 09:55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职称税务优惠如下:

  1.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办理退税调减。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应补缴税款,应补缴税款,3%的比例税率是20%。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回;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 关于外币算退税

我国目前税法对于外币算退税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可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不同时区处理。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对于资本性支出的税务处理,我国税法没有明确规定,即使发生外币资本性支出,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所得,都要依法缴纳所得税。

  1. 《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关于对外币资本化的规定》(财会〔2013〕18号)规定,企业的存货准则包括:1.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2.产成品按计划成本核算;3.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4.无形资产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价值入账;5.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成本的150%(不包括在内)或超过150%的部分(不包括在内)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1. 收入、费用、利润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期费用也包括当期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1. 投资收益

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是指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

包括分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应享有的份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企业(证券公司)的债券投资,可按购入(或卖出)的面值计价。

  1. 应收的债券投资

企业应收取的债券投资款,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对该债权人开始建账。

债券投资应分开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 应收的别人公司的欠款

应收账款主要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如在资产负债表日收到的款项、企业销售商品等。

  1. 应收的罚款

应收的罚款是指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

应收的罚款是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不能直接判断,但应该要区别对待。

二、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销售部门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广告费、包装费、保险费、销售税金、运输费、手续费、仓储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等。

销售费用是与企业销售商品活动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销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劳务成本,这两类成本属于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销售费用,结转后,“销售费用”科目应无余额。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属于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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