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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

2020-07-10 09:30 初级会计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福利是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的考试大纲中第一章的内容,还没有了解过大纲的考生赶紧抓紧时间来看一下今天的文章内容吧!关注365会计网校,更多关于

初级会计考试大纲

的内容等你来读!

—、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法”。

(二) 法的本质与特征

1. 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 法的特征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三、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为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四、 法的形式和分类

(一)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即法学上所称的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二)法的分类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仲裁

(一) 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二) 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 仲裁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四) 仲裁机构

(五)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 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以上的大纲内容就是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

中经济法基础的第一章全部内容了,小伙伴们一定要抓紧时间备考初级会计,因为距离初级会计考试的时间已经越来越近了,再不认真努力的话就来不及了,各位考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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